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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就落实“两个责任”向县委表态

  • 时间: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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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于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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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平昌县供销社在县委“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上,向县委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作了保证性表态。

  一要抓好学习宣讲,增强践行自觉。县供销社党委、纪委一班人将严格按照省委《意见》及县委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与宣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践行自觉性,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层层健全“两个责任”学习宣讲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采取领导带头、专职人员带动、党员干部互动的措施,实施分块、分线宣讲,把“两个责任”学习宣讲活动推向高潮。

  二要深化重点任务,狠抓正风肃纪。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时刻把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结合系统重点工作、把落实“两个责任”细致化、具体化,特别要在财务制度、精细核算、资本运行、资产管理、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基本建设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抓源头整治,破瓶颈,补短板,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要实行干部作风巡查制度,做到不定期、不定时巡查机关及企业管理层作风状态和效能情况,彻底治理“庸、懒、散、软”现象,根除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各种障碍。要围绕党委主体责任9项任务和党委主要负责人4项职责,务实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于律己,接受监督,保证效果。

  三要围绕纪委履职,监督推进三转机制。要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机关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实县社纪委队伍力量,做到纪委书记在党委中不分管反腐倡廉以外的业务工作,确保职能回归。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与党委中心学习组同步学习党内政策法规,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技能练兵,以学促用。进一步完善《平昌县供销社纪检工作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开通防腐监督网,深入推进纪委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